浙經管[2010]17號
關于公司部門和項目管理部負責人聘任的通知
各部門、 項目管理部:
經公司研究決定,各部門和項目管理部負責人聘任名單如下:
辦公室(分管領導:董發根)
主 任:吳衛東 副主任:施宏偉
《浙江經建》總編:董發根(兼) 副主編:紀新光
業務培訓部經理:蘭曉春
經營發展部(分管領導:吳 昌)
經 理:吳 昌(兼) 副經理:盧 剛
經理助理:李玉芳
財務部(分管領導:徐 斌)
經 理:許 斌
工程技術部(分管領導:孫新文)
經 理:孫新文(兼) 副經理:韓 穎、謝 明
第1土建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楊 勤)
經 理:張 偉
副經理:姚院生、陸樹峰 經理助理:湯慶其
第2土建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董發根)
經 理:嚴寶海
副經理:金文明、嚴國斌 經理助理:劉琦勇
第3土建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范建華)
經 理:李順奇
副經理:金其明
第4土建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孫新文)
經 理:曹 勝
副經理:周堯程 經理助理:吳 君
安裝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范建華)
經 理:楊 建
副經理:陳培根、牛一超
市政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徐 斌)
經 理:王大豐
副經理:李 志 經理助理:金 昕
代建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董發根)
經 理:郁建忠
副經理:施小聰
海鹽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徐 斌)
經 理:黃其生
副經理:朱建平、張 良 技術負責人:孫加良
經理助理:張建萍、朱佳明
嘉善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吳 昌)
負責人:沈霞紅
平湖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吳 昌)
負責人:沈海鷹
桐鄉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吳 昌)
負責人:蔣德強
海寧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吳 昌)
負責人:沈錦昌
溫州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吳 昌)
負責人:蔣恒光
青川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吳 昌)
負責人:吳衛東(兼)
以上職務聘期為壹年。
浙江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