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管理部:
2008年3月9日7時,浙江省桐鄉市濮院中央商城二期D標段工程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并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為加強我公司在監工程建筑施工塔吊的安全管理,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要求各項目管理部立即組織人員對各項目監理部的塔吊進行安全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塔吊的制造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測證明、驗收合格證明、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以及拆裝單位資質、安拆方案、塔吊事故應急措施、預案制定情況、塔吊安全性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等,尤其是要檢查塔吊的使用年限和日常檢查、維修保養責任的落實情況(維修保養記錄)及定期檢測情況。各項目監理部必須嚴格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加強塔吊使用、安拆裝、驗收及檢驗檢測管理,發現技術指標、安全性能等不能滿足安全需要的塔吊,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