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冬季施工監理工作的通知
浙經管[2009]23號
各項目管理部:
目前已進入冬季施工階段,為確保冬季施工質量和安全,現提出如下要求,請各項目管理部認真貫徹執行。
一、要高度重視冬季施工的質量及安全管理,切實提高對季節性監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檢查施工單位制訂冬季施工方案,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104-97相關要求督促落實。
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對冬季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各項目管理部要拉網式地對在監工程冬季施工質量和安全進行一次檢查,重點要對室外易受凍的作業以及外裝飾、鋼結構等施工中的高處作業進行檢查。對查出的質量安全隱患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并認真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對冬季施工中的薄弱環節和重大危險源,要做到心中有數并加強監管。
五、混凝土、砌體、漿料外保溫等工程施工要采取切實可行的防凍保暖措施。
六、做好機械設備、臨時用電和生活區的照明設施、取暖設備、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防寒勞保用品、消防器材配備的管理,落實相關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七、加強對民工宿舍生活及取暖設施的檢查,對采用煤、柴等易引起一氧化碳等中毒的,務必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浙江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