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舉行新版建設工程監理、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相關知識學習
2014年3月22日下午,在公司會議室舉行了新版《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相關內容的學習,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及總監代表均到場參加此次學習。
新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立以監理人為施工管理和文件傳遞核心的合同體系,因此,監理人必須要熟悉和掌握施工合同的相關內容。學習中,公司總經理徐斌針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與監理服務相關的合同條款逐一進行了詳細、具體的講解。并結合工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對相關合同條款的具體應用進行了闡述。
隨后,總經理助理郁建忠對《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向參加學習的人員進行了解讀。新版《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由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和兩個附錄共五個部分組成。新版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有三個主要特點。一是明確界定了監理的工作職責是“三控兩管一協調一履職”;二是第一次以合同的形式明確了監理22項基本工作內容;三是以相關服務的形式將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范圍和內容拓展到勘察、設計、保修階段和專業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更加規范、明確監理行為,通過學習,也加強了現場監理人員的合同管理能力,為提高監理服務質量,建設優質工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