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準確上報工程量產值的通知
各項目管理部(分公司):
目前各項目管理部上報公司的月報中提供的各項目監理機構完成的產值總額部分已超過原計劃投資,個別工程完成產值超過計劃投資達75%。針對上述情況,根據公司要求,今后每月上報公司的月報工程量完成產值應按照以下內容進行認真統計: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造價。
2、分包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造價。
3、工程產值若有超原合同造價的,應有補充合同(協議)。
4、工程變更聯系單的產值應有業主或審計單位進行確認。
今后每月上報月工程量完成產值時,若有超過原計劃投資的,應提供超出部分的證明資料復印件。項目管理部應每月對各項目監理機構完成的產值進行審核、確認。
特此通知,請認真遵照執行。
浙江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技術部
2012年10月31日